大家了解,商标是以"申请在先"为原则的,因此比较容易发生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的状况,。假如遇见商标被抢注这种情形,当事人可以在被抢注商标进入通知期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样,怎么样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下面就和找法网记者一块去认识一下吧。
1、怎么样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
对抢注商标的人,应当在法按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3.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恶意抢注商标怎么样认定?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方法抢先注册别人在该范围或有关范围中已经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肯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范围,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注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别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别人在先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方法抢注别人商标的行为。
3、商标异议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通知》上的商标提出异议。时间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通知之日起计算,至注册通知的前一天。
2.提出的异议需要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需要提交,需要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要多长时间:30天,从收到答辩公告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需要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明确或者没邮戳的,以商标局实质收到日为准。
4.因为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公告,邮局没办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会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通知》上刊登送达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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