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婚姻无效的情形:
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能早于二十周岁。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案件的法律处置方法怎么样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案件处置方法有别。
婚姻无效案件中,依据《民法典》,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法院受理申请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审理中,婚姻效力的认定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财产和子女问题可调解,调解不成另行判决。
可撤销婚姻方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浅易或普通程序。撤销权人可选择撤销或不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同无效婚姻一样,自始无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3、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情形的法律后果怎么样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在法律后果上有相同点和不同的地方。
相同点:一是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三是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
不同的地方:婚姻无效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撤销情形为因胁迫结婚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且请求权行使期限不同,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探讨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什么时,除去已知道的容易见到状况,还有一些有关要素值得关注。在法律关系中,无效与可撤销之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是重点。对于无效的情形,财产一般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况;可撤销情形下,被撤销后也需进行适当的财产处置。另外,因无效或可撤销给一方导致损失的,责任承担也非常重要,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他们所受的损失。假如你在面对合同、婚姻等事务中,对无效与可撤销后的财产处置、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