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建公告书由哪个下达
违建公告书一般由房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1.当房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时,会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违建拆除公告书,并责令其限时拆除。
2.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且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城管部门则有权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强制拆除。
《中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并限时当事人自行拆除。
2、什么建筑是违章建筑
法律快车提醒,违章建筑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1.未经批准、无证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的建筑物;
2.在有关法律颁布前已建成的建筑物,虽然当时没有合法或违法之说,但法律颁布后没有办理有关证件;
3.虽然客观上是违章建筑,但当事人在建造过程中主观上并不知情;
4.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也存在违法行为,如不给办证或甚至不予回话;
5.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默许其存在;
6.通过受让方法获得的别人违章建筑;
7.棚户区等特定种类的建筑;
8.在政府拆迁征收过程中,因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而导致的事实上的违章建筑。
这类状况均被视为违章建筑,需依法进行处置。
3、违章建筑拆除有什么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立案。执法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材料后,觉得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会决定将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执法职员需遵循肯定规范。
调查职员不能少于两人;
他们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还需对违章建筑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以采集有关证据。
3.决定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执法部门会依据采集到的证据作出处罚决定。在此之前,他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在整个拆除过程中,执法职员还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和拆除也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