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十五天了还会判刑吗
对于“拘留所十五天了还会判刑吗”这一问题,答案是相反的。
1.假如当事人由于欠钱纠纷被起诉,并在强制实行的过程中依旧没办法偿还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此被拘留,更不会由于拘留十五天后就被判刑。
2.依据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确定被实行人无财产可以实行时,一般会暂停实行程序,待被实行人有财产可供实行时再恢复实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应报告其财产状况。
4.若被实行人拒绝报告或不真实报告,人民法院可依据情节轻重对其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职员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5.但这里的拘留是对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一种惩戒手段,并不是刑事处罚。
2、拘留十五天后怎么样处置欠钱问题
找法网提醒,拘留十五天后,若被实行人仍未偿还债务,债权人或有关实行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
1.可以向法院实行庭提出申请,将该被实行人纳入失信被实行人黑名单,以此对其信用进行惩戒,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
2.通过律师和调查机构查看被实行人名下是不是有可供实行的财产,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股权、房管局登记的房地产、车管所登记的汽车等。
这类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采取相应的实行手段。同时,依据法律规定,还可以考虑追加被实行人的配偶为一同被实行人,以扩大实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