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检察院不起诉还要去交警队结案吗
危险驾驶检察院不起诉后一般无需回交警队结案。
1.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程序即告终结,交警队在案件侦查阶段的有关工作已完成,后续不需要再进行专门的“结案”操作。
2.假如交警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一些手续或资料方面的事宜,譬如扣押的汽车需要办理有关解除扣押手续等,或许会与当事人联系需要办理有关事宜,但这并不是是传统意义上的“结案”。
2、危险驾驶检察院不起诉步骤
找法网提醒,危险驾驶检察院不起诉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审察案件材料: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危险驾驶案件后,会第一对案件材料进行审察。这包含知道案件事实、证据状况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等。
2.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审察后,假如检察院觉得犯罪嫌疑人没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公开宣布并送达决定书: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假如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4.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于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5.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假如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在本案中,这可能包含交警队等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