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请律师办理离婚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请律师办理离婚,但请注意,律师的介入主如果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离婚协议等服务,并不可以代替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1.即便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委托了律师,离婚双方仍然需要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这是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只能由具备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亲自进行,不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
2.假如尝试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并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
3.《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是不是需要双方亲自办理
是的,离婚协议需要双方亲自办理。
1.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具备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备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亲自进行,不允许委托别人代为办理,更不允许别人冒名顶替。
因此,在办理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亲自到场,以表明我们的真实意愿和身份。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也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时房地产证加名怎么样分割
找法网提醒你,离婚时,假如房地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样这套房地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如下:
1.假如双方均倡导房子所有权并且赞同推广竞价获得,那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通过推广竞价方法决定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2.假如一方倡导房子所有权,那样应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估,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假如双方均不倡导房子所有权,那样人民法院可以参考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子,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假如房屋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在房地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这套房地产会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在加名字之前,男方需要考虑了解。而假如房屋是结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购买的,那样不管房地产证上写的是哪个的名字,房地产都是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