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屋结婚能加女方名字吗
买的房屋结婚能加女方名字,但这主要取决于房子目前的权属状况与是不是存在未清偿的贷款。
1.假如该房子尚有房贷未还清,通常来讲,是不可以直接办理加名的,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一同还贷人,但房子产权仍归结婚以前购房的一方。
这是由于,在房贷未还清的状况下,房子的物权遭到贷款合同的限制,加名或许会影响到贷款合同的履行,与银行的权益。
2.假如在无房贷的状况下,则可以直接办理加名,使女方成为房子的共有人。
3.假如男方结婚以前签订房子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样这个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结婚以后不可以因加名而直接变为一同财产。
4.但假如男方结婚以前只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那样即便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权需要在房地产证上加名,并协商分割房地产及其增值部分。
2、加名后房地产增值怎么样分割
加名后房地产的增值部分怎么样分割,这同样取决于房子的权属状况与双方的约定。
1.一方在结婚以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结婚以前已经获得了房子的产权证,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地产方的个人财产。
2.若一方在结婚以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子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但结婚以后以夫妻一同财产还房贷的,则以一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率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假如一方在结婚以前买的房子,但另一方在结婚以前或者结婚以后在房地产证上加了名字,那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商怎么样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对于夫妻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个的名下,都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一同财产处置。
离婚时贷款房地产如何分
找法网提醒你,离婚时,对于结婚以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房地产,其分割原则如下:
1.该房子有一部分是夫妻一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夫妻一同财产。
对于结婚以前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购买房子,同时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状况,假如夫妻双方并未书面约定夫妻一同财产制,则无论结婚以后偿还贷款是来源于于夫妻哪一方的薪资所得、收入所得,都会被认定成夫妻一同还贷,这部分是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结结婚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支付的首付款及部分已还贷款则是该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没办法根据法定分割原则分割。
2.该房子具体应怎么样分割,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置,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才由法院依法分割。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款项与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是夫妻一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分割规则进行依法分割。
房子所有权仍然归是结婚以前购房一方,也即房地产登记的所有权人,但同时离结婚以后房子剩余未还贷款依旧由结婚以前购房一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3.关于增值部分的分割:
虽然当事人选择不供应房子,但房子的增值已然是客观存在,既然房子所有权归是该当事人,则该增值已由该当事人享有。
增值的达成也是夫妻一同还贷所带来的,所以该增值应当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