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实行是向一审法庭申请吗
强制实行是向一审法庭申请,一般可以在一审后申请。
1.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假如双方当事人没上诉,自双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后15天的上诉期满后,即可向法律申请强制实行。
2.假如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则从收到一审判决开始最快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可以申请强制实行。
3.申请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适使用方法律有关诉讼时效暂停、中断的规定。
4.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实行手段
法院在强制实行过程中,有权采取多种手段来确保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到履行。这类手段包含但不限于:
1.向有关单位查看被实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并依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实行人的财产,但不能超出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扣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需保留被实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成本;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同样需保留被实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4.假如被实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法院还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进行搜查;
5.责令被实行人出货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假如被实行人拒不交出,法院将强制实行。
强制实行不动产的有关规定
找法网提醒,强制实行不动产时,法院有权强制迁出房子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1.强制实行的过程需要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实行人在指按期间履行。假如被实行人逾期不履行,实行员将强制实行。
2.在强制实行时,法院会公告被实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假如被实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公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实行。
3.被实行人的工作单位或房子、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也会派人参加。实行员会将强制实行状况记入笔录,并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
4.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实行人,假如被实行人是公民,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假如因拒绝接收而导致的损失,由被实行人承担。
5.在实行过程中,假如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帮助实行公告书,有关单位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