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汪某与老婆结结婚以后育有一个4岁的儿子。汪某于2020年至2021年在照看儿子期间,因儿子叛逆,曾多次通过拽衣领导致儿子脚离地的方法,来达到限制儿子活动的目的。其中有两次儿子因汪某的行为,致使窒息昏迷不醒,虽然经救治后儿子最后醒了过来。但两次发生这样的情况后,汪某却仍然不以为然,并酿成大祸,致使儿子第三次因此窒息后,最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被告人汪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使用扯后衣领的方法限制被害人活动可能导致身体伤害,却多次推行,故意放纵被害人遭受伤害。此次长期的扯衣领行为致使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因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法院最后裁定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近年来,儿童意料之外伤害事件频频发生,但出乎大伙意料的是大部分儿童意料之外伤害其实并不是发生在大伙印象中充满危险的户外,却大多发生在被觉得是安全港湾的家里。分为故意伤害和意料之外伤害。其中 儿童各年龄段最容易见到的意料之外伤害有:
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的小婴儿:吐奶容易导致返流窒息或者容易蒙被窒息,冬天用热水袋、电热毯、或者炕的温度过高等易于导致烫伤。
婴儿期:窒息、气管及其他部位异物及跌落伤最容易高发。
婴幼儿期:跌落伤及气管、耳及其他部位异物伤害及中毒在此年龄最高。
学龄前期(4-6岁):容易发生紧急的坠落伤、急性中毒、触电、溺水及烧伤等。
学龄儿童(7-14岁):易于发生交通事故、外伤、溺水等。
这起案件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要高度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和家庭教育。同时,也唿吁有关部门加大对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的监管和防范机制,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温暖、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