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银行债务股东要承担吗
公司破产银行债务一般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进行偿还,股东个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1.具备还款义务的连带债务人、保证人与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除外,这类特定情形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2.法人是独立的民商事主体,拥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能以我们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以我们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依据国内《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股东不需要承担企业的银行债务。
2、公司破产不可以清偿的界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不可以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没办法偿还的客观财产情况。其构成要件包含: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这一般依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原因综合判断。当债务人以所有方法均不可以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可以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需要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需要是可以以货币评价的债务。不然,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没办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实质意义。
4.不可以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可以清偿。这并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暂时停止支付的状况。
5.不可以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情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这一断定应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定。
3、公司申请破产的步骤有什么
公司申请破产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递交破产申请书。公司应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并附上有关财务资料,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等,以证明企业的财务情况和破产缘由。
2.组织说明和口头答辩。依据法院的需要,公司需要组织有关职员进行说明和口头答辩,详细说明企业的经营情况、破产缘由、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与未偿付欠款的债权人名单等。
3.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的所有财产,并组织清算企业的资产。此时,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权都被剥夺,所有些资产和负债都归破产管理人所有。
4.清偿债务并召开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会依据法院的判决向债务人进行清偿,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根据法定程序向债权人支付清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