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害案件是否需要进行伤情鉴别
伤害案件中,受害人是不是需要进行伤情鉴别,这是一个核心问题。对此,国内法律并没明确规定受害人必须要做伤情鉴别。
1.在受害人向法院倡导人身损害赔偿时,虽然一般会进行伤残鉴别以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伤害案件都需要进行伤情鉴别。
2.尤其是当双方就赔偿问题可以协商一致时,从实质操作的角度看,并无需进行伤情鉴别。这一灵活性体现了法律在处置伤害案件时的实用性和人性化。
2、何种状况下不需伤情鉴别
在特定状况下,伤害案件确实可以无需进行伤情鉴别。具体来讲,当双方当事人在伤害发生后,可以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建议时,就无需进行伤情鉴别。
1.伤情鉴别的主要为了为赔偿提供依据,假如双方已经就赔偿金额和方法等问题协商一致,那样再进行伤情鉴别就看上去多余和浪费资源。
2.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中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也并未规定在所有伤害案件中都需要进行伤情鉴别,而是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状况下的选择权。
3、伤情鉴别的具体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你,伤情鉴别的具体程序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需要鉴别的申请。这是伤情鉴别的第一步,当事人或单位需要向有关的技术鉴别机构提出书面的鉴别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证据。这一步骤是确保鉴别工作可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2.缴纳鉴别费。在提出申请的同时,申请人或委托人需要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怎么收费缴纳鉴别费。这是鉴别机构进行鉴别工作的必要经费来源。
3.受理立案。当鉴别机构接收到申请人或委托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别费后,即视为受理立案。此后,鉴别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别的筹备工作。
4.作出鉴别结论。在鉴别过程中,鉴别人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指标,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出鉴别结论。
5.书面公告鉴别结论。一旦鉴别结论形成,鉴别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将鉴别结论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这一步骤是确保鉴别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要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