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都是如何产生的
无效婚姻主要由以下状况引发:其一,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别人结婚。
其二,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样的情况。
其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就结婚。
在这类状况下的婚姻,从开始就不拥有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也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上述状况,就会根据法律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从刚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没夫妻的身份,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对于因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可以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适用本法中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
2、无效婚姻该怎么样进行法律上的认定
依据《中国民法典》,无效婚姻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情形: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后一婚姻关系无效。重婚紧急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比如爸爸妈妈与子女、祖爸爸妈妈与孙子女,与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之间的婚姻无效。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士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人不能早于二十周岁结婚。未达此年龄标准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且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倡导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依据不同情形,包含近亲属等,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无效婚姻该怎么样申请法律认定
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范围依不同情形而定,如以重婚为由申请,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为由,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认定无效婚姻,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筹备有关证据材料,譬如证明重婚的结婚登记文件等;证明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身份证件;证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资料等。
法院受理后,会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规定进行审理。若经审察确属无效婚姻情形,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且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探讨无效婚姻都是如何产生的这一问题时,大家不可以忽略与之紧密有关的其他要素。无效婚姻除去容易见到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这类情形外,后续还可能引发很多问题。比如,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怎么样处置?还有,若在这段关系中有子女,子女的抚养问题又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这类都是在无效婚姻范畴内需要深入考虑的。假如你对无效婚姻产生缘由以外的这类有关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