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应对不公平的离婚案件的应付方案有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诉讼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应对不公平的离婚案件有什么应付方案
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觉得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非常多人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实行。
2、离婚诉讼一般在什么法院
离婚诉讼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常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讲解》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
3、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一同财产清单。包含动产和不动产的名字、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