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日常给予的经济补偿。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并不相同,因此,假如需要他们在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也需要符合肯定的状况。那样夫妻离婚时什么状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呢?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什么状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在以下状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负担较多义务的,无过错方遭到侵权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第一,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师补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暂停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或者假如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征得军人赞同,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假如军人本人赞同或有重大的过错,那样另一方还是可以需要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觉得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双方没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与离婚达成合意的,不可以通过协议方法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讲解》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