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起诉期间离婚转移财产如何断定的
针对遭到诉讼威胁之际选择离婚并转移财产行为的定性评价,总是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综合地考虑与评析。最重要步骤在于详细审察财产转移行为发生的具体时点,是不是恰好在被告面临起诉的关键时刻;随后需关注财产转移的实质行为表现是不是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色彩,比如是不是出于逃避债务的不好的动机。
除此之外,也需深入检查财产转移的具体渠道与方法,包含但不限于考察该出售价格是不是显著偏离市场公允估值,或者是不是存在免费赠送等有悖公平的状况。综合前述各项原因,若被转移的财产原属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同财产,然而离婚过程中所做出的财产转移决策却仅由一方单独推行,并且对另一方带来了实质性经济损失及权益侵害,这种行为极易被断定为蓄意、恶意的财产转移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2、被起诉期间房地产过户是不是合法
在被起诉期间,通常情况下房地产过户是不是合法需视具体状况而定。假如该房地产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手段,未经法院许可进行过户是不合法的,是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或许会面临法律制裁。
若未被采取保全等限制手段,且过户行为是基于合法的买卖、赠与等正当理由,并根据法定程序办理了有关手续,如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缴纳税费等,一般是合法的。
但应该注意,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房地产过户或许会引发他们的质疑和诉讼,增加非必须的法律纠纷和本钱。建议在被起诉期间,如有房地产过户需要,先咨询专业律师,知道有关法律规定和风险,以防止因不当行为而致使的法律后果。
3、被起诉期间婚内财产转移怎么样定性
在被起诉期间进行婚内财产转移,一般可定性为恶意转移夫妻一同财产。夫妻一同财产本应在离婚等有关法律程序中进行合理分割,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和财产一同管理的原则。这种行为可能致使转移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财产,非转移方有权请求法院对被转移的财产进行追回。若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紧急,转移方可能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但具体的定性和处置还需依据实质状况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在面临诉讼威胁时,离婚并转移财产的行为需综合评估。第一审察财产转移时间,是不是与诉讼有关;第二剖析转移行为是不是含有恶意,如逃避债务。同时,检查转移渠道及价格,是不是公平。若财产原为夫妻一同所有,却仅一方决策转移,导致另一方损失,易被认定为恶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