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的流程及收费标准由哪个承担
启动离婚诉讼,需备齐起诉状及证据提交至管辖法院。法院受理后公告被告,安排开庭。法院审核证据后依法判决。原告预付受理费,败诉方多承担。财产分配小于20万免额外费,超则按0.5%缴。律师费等额外支出由委托方自担。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2、起诉离婚的财产保全怎么样申请
申请起诉离婚的财产保全,需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名字、金额、所在地址等信息,并提供相应担保,如现金、房地产等。担保金额应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会立即开始实行。若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后5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保全手段包含查封、扣押、冻结等。在诉讼过程中,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届满前可申请续期。应该注意,财产保全并不是势必成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及证据需要
起诉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证据需要方面,需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出轨证据等;财产情况的证据,包含房地产、汽车、存款等的有关证明;子女抚养有关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抚养能力证明等。证据应尽可能客观、真实且具备关联性,能有力支持我们的诉求。比如,分居证明可以是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的采集和整理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和自己权益的保障。
起诉离婚的步骤大致为:筹备起诉状和有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公告双方开庭,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成本方面,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后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假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除此之外,可能还会产生律师费等其他成本,由委托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