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如何才能分到更多财产
想在离婚时获更多财产分配,若一方隐匿、非法处置夫妻共有财物,可能少分或不分。一方在家庭承担较多责任义务,可能多分。一方有重婚、出轨、家暴等紧急错误,无过错方有权需要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2、离婚债务包含什么成本
在离婚诉讼中所涉及到的债务一般涵盖如下几种主要类别:
第一是夫妇双方为保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负担的款项,如采购平时生活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经费与医疗开支等等。
第二是指夫妻之间一同进行生产、商业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最后则是指夫妻中的某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与为承担法律义务的职员治疗疾病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离婚债务包含什么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涉及到的债务总是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状况:
第一,即为家庭生活所需所累积形成的债务;
第二,就是为了夫妻双方一同经营事业或履行法定责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
再者,便是为了购买共有居所而产生的房地产按揭贷款、商业借款等。
值得大家特别关注的是,假如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越了家庭平时生活所需,那样这部分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一同债务。
然而,若债权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和决定所产生的,则这部分债务仍将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要想在离婚时分到更多财产,以下状况或许会有所帮助:假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另外,若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譬如照顾子女、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合多分。同时,假如一方存在过错,譬如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