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费哪个支付的
离婚诉讼成本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先缴纳,而最后的承担者则是败诉一方。当然,若双方均存在一定量上的过失行为,法庭将依据案情的实质情况来衡量决定双方分摊诉讼成本的比率。在离婚诉讼这一特殊场景下,诉讼成本的负担并不遵循绝对原则,反而更强调以案情结果与双方责任为综合考量。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2、离婚诉讼费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关于离婚案的讼费收取标准,原则上每一个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但如涉及到夫妻一同财产的割分之际,若财产总价值未超越20万元,则不需要额外缴纳成本;反之,若财产总值超越20万元,超出部分将按0.5%的比率进行收费。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费的实质金额可能因案件的复杂性与各区域法院的有关规定而有所差异。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根据下列比率分段累计交纳:
1.低于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
3.超越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根据2%交纳;
4.超越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根据1.5%交纳;
5.超越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
6.超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根据0.9%交纳;
7.超越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根据0.8%交纳;
8.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7%交纳;
9.超越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6%交纳;
10.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2.侵害名字权、名字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与别的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常识产权民事案件,没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存在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财产案件的规范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根据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质状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拟定具体交纳标准。
3、离婚诉讼费由哪个出钱
离婚诉讼成本通常情况下由起诉方预先支付。而实质承担成本的主体,需依据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剖析判断。若最后断定双方赞同解除婚姻关系,且对财产划分和其它有关事宜均已做出明确决定,这个时候诉讼成本便需由双方根据裁定结果所规定的比率一同承担。假如原告在审理过程中选择撤回诉讼请求,那样其所缴纳的诉讼成本将由原告本人一个人承担。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假如双方都有过错,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双方分担诉讼费的比率。在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的承担并不是绝对,而是会综合考虑案件的结果和双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