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再婚夫妻结婚以后的财产认定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再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怎么样进行定性的问题,在法律规定方面,一般情况下,假如在结婚以后获得了某种财物,且没任何特别的契约或协定对其进行约束,那样这种财物便可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其中包含,双方在工作中所赚取的薪资和奖金,与通过投资、生产经营等方法而产生的盈利收益等等。
然而,有几种特定状况需要单独考虑。
第一,假如某位夫妻中有一方由于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赔偿金或者补偿款,或者是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是该方所有些财产,这类都将被视为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有些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关于再婚夫妻结婚以后的财产认定正确的是哪一项
在国内,对于重组家庭中结婚以后所获得的财产,法律原则上将它视为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除非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另行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规定。比如,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各自的薪酬收入、奖金收入与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等,一般被觉得是夫妻一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若其中一方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医疗成本、残疾人士生活补贴等,则应当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3、关于再婚夫妻结婚以后的财产认定正确的是什么
关于再婚夫妻婚姻日常所积累的财富,除非他们有特别明确的协议,不然应当视为他们的共通财产。这其中包含了他们结婚以后所获得的薪酬、奖金与生产经营的价值等等。
然而,假如某一方由于身体遭受伤害而得到的医疗成本或者残疾生活活补贴,那样这类都要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除此之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法来确定他们结婚以后财产的所有权,只须是有如此的约定,就应该根据约定的内容去实行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再婚夫妻结婚以后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共有,涵盖薪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但特定状况除外:如因人身伤害获赔、遗嘱或赠与指定归个人的财产,则视为个人所有,不属夫妻一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