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可以查他们微信流水吗
离婚时怎么样查看他们微信买卖记录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诉讼离婚时没办法调阅他们的微信内容作为证据。不过,假如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诉求,则可通过有关组织拓展调解工作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法院在处置此类离婚案件时,第一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和;若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果,则应依法裁定予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时可以查到精神病史吗
离婚案件中是不是可查阅当事人的精神病史
否。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患有紧急精神疾病者禁止结婚,但民政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进行查看和核实。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当事人务必主动向有关机构如实申报其健康情况。若有隐瞒病情之行为,将来可通过人民法院断定该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或已被宣告撤销的婚姻,从刚开始就不拥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离婚时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满足特定的条件,可依法倡导获得精神损失赔付金。比如,假设某方当事人有诸如重婚现象、与别人持续稳定地保持夫妻以外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另一半推行家庭暴力、或者有意忽略关怀和照料,甚至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等紧急过错行为,这类行为无疑会对无过错方导致紧急的精神伤害,此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法庭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这所有都不能离开充足的证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没办法直接查看他们的微信买卖记录作为证据。如需获得有关信息,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由法院在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已破裂,将依法裁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