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有哪些种类种类
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主要包含直接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两类型型。
1.过错责任是适用于大部分责任问题的基本原则,它需要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以确立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以受害人直接证明加害人的过错为首要条件,而是基于特定状况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除非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责任形态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强化了加害人的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状况
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并不是任意,而是严格限定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
1.它主要适用于那些受害人很难证明加害人过错,但依据法律规定、社会知识或经验法则,可以合理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的场所。
2.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平衡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举证责任。
3.在实践中,过错推定责任又可分为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前者适用于一般性的侵权行为,后者则针对特定种类的侵权行为,需要加害人证明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以免责。
3、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不同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在性质、责任分担、免责状况及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性质上看,过错责任具备教育、惩罚等功能,旨在制裁违法行为;而无过错责任则侧重于对受害人的补偿,不考虑行为的违法性。
2.在责任分担上,无过错责任总是与保险规范相结合,达成损害的社会化分担;而过错推定责任则基于加害人的过错进行补偿,不依靠于保险规范。
3.从免责状况来看,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发生损害即需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允许加害人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来免责。
4.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较为僵化,缺少弹性;而过错推定责任则赋予法官肯定的裁量权,有益于法律原则与实践的结合与进步。
法律快车提醒,两者在受害人过失和不可抗力能否成为免责事由上也存在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