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胁迫婚姻是不是需要上诉
无需上诉,受胁迫婚姻如想撤销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判断婚姻是不是受胁迫的规范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你,判断婚姻是不是受胁迫的规范是:
1.行为人需要推行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备违法性。譬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只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假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屋烧了、爸爸妈妈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我们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导致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期望或放纵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能不违背我们的意愿,根据胁迫者的需要,赞同结婚。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别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别人推行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遭到损害而结婚。
3、受胁迫婚姻撤销后的财产怎么样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根据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根据按份共有处置。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是我们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一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根据按份共有处置,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