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收留关系需要去法院吗
起诉解除收留关系需要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有一般和特别之分。
1.通常情况下,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特别规定中则涉及身份关系诉讼的特例,如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者。这意味着解除收留关系时,若没办法协商一致,提起诉讼是法定路径之一,需遵循上述地域管辖原则。
2、收留关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收留关系解除的多种情形。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详细说明了收留关系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协议、因违法行为等。
特别提到,成年前的收留关系不能解除,除非双方协议;八岁以上的养子女须赞同。
除此之外,还明确了收留关系解除后身份效力和财产效力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权益。
3、解除后的权利义务
收留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即刻断绝所有关系。
养子女对于没办法自立的养爸爸妈妈仍有赡养责任。若收留关系因虐待等违法行为解除,生爸爸妈妈或养爸爸妈妈可需要他们补偿抚养费。
这类规定确保知道除收留关系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妥善的处置和转移,兼顾了人道和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