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结婚以后孩子判给女方,户口应怎么样处置
在离婚情形中,若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不利于将子女的户口迁至其中任何一位爸爸妈妈家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大家尊重并确认子女的户口可以顺利迁移至自己所在之家庭。
在此状况下,假如子女被指定为其中任何一位爸爸妈妈的抚养人,而这位抚养人有必要将它本人的户口也进行迁移处置的话,子女的户口页应与抚养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以便确保家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若抚养人的户口并无变动计划,则相反方向地应由另一方抚养人将户口进行迁移。
下面,假如双方均有意愿对子女户口进行迁移操作,那样步骤如下:
第一,有关职员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子女诞生证明与家庭户口簿等有效文件前往户口所在地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
随后,再向新的落户地址所在的村委或者居委会提交相应的落户许可证明书;
最后,依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引导,办理正式的户口迁入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留、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离结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异地办理可以吗
在跨区域状况下,没办法直接办理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手续,你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来请求达成抚养权的变更。在进行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过程中,需要由被监护人的爸爸妈妈双方联名提出申请。办理此项变更抚养权公证书事宜时,离异夫妇双方务必提供以下必须具备文件资料:申请方双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离婚协议原件。
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与出生证明原件。
除此之外,还需筹备一份已经起草完毕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十六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爸爸妈妈一方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紧急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离婚情形中,若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不利于将子女的户口迁至其中任何一位爸爸妈妈家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大家尊重并确认子女的户口可以顺利迁移至自己所在之家庭。
在此状况下,假如子女被指定为其中任何一位爸爸妈妈的抚养人,而这位抚养人有必要将它本人的户口也进行迁移处置的话,子女的户口页应与抚养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以便确保家庭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若抚养人的户口并无变动计划,则相反方向地应由另一方抚养人将户口进行迁移。
下面,假如双方均有意愿对子女户口进行迁移操作,那样步骤如下:
第一,有关职员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子女诞生证明与家庭户口簿等有效文件前往户口所在地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
随后,再向新的落户地址所在的村委或者居委会提交相应的落户许可证明书;
最后,依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引导,办理正式的户口迁入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