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的结婚证和原来的时间是否一样
是一样的。
补办结婚证和原结婚证的的登记日期是不变的,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查阅当事人的档案,不会因补办结婚证而更改结婚生效日期,只不过在备注栏里增加一条补办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收留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受理补领收留登记证、解除收留关系证明申请的条件是:
收留登记机关具备管辖权;
依法登记收留或者解除收留关系,现在仍然保持该情况;
收留人或者被收留人亲自到收留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收留人或者被收留人因故不可以到原收留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留登记证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收留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现在的收留情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名字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一同收留子女的,应当一同到收留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一方不可以亲自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外国人的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应当出具配偶死亡的证明;
离婚的出具离婚证件,可以一方提出申请。
被收留人未成年的,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监护人要提交监护证明;
申请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申请人持有查档证明。
收留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可以证明其收留情况的证明。
户口本上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留情况的证明可以作为当事人收留情况证明用;
收留人和被收留人的2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为单位的,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2、补办的结婚证能否办理离婚吗
在法律上,补办的结婚证书完全可以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尽管补办的结婚证书好似由婚姻登记机构所颁发的第一次结婚证实同样拥有法律效力,但其依旧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被认同为有效的婚关系证据。
因此,补办的结婚证书并不是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反而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状况下,提供一样的法律成效。
另外,对于有需要进行离婚诉讼程序的夫妻而言,他们也不必第三补办结婚证书,而是仅凭着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证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是一样的。
补办结婚证和原结婚证的的登记日期是不变的,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查阅当事人的档案,不会因补办结婚证而更改结婚生效日期,只不过在备注栏里增加一条补办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