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内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应该对案件进行侦查,假如发现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解除取保候审的手段,那样取保候审后扣押的财产如何解决?下面由找法网记者为读者进行有关常识的解答。
取保候审后扣押的财产如何解决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手段解除后,假如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能查封、扣押。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置结果准时公告人民检察院。
以上常识就是记者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手段解除后,假如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