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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华侨该如何诉讼离婚?

www.sgrcc.com 2024-07-29 婚姻家庭

1、华侨离婚要提交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建议;

8、有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可以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国内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国内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2、双方均为华侨如何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需要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需要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需要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如因特殊状况不可以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建议。委托书和建议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建议书也可由国内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假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存在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国内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国内范围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国内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国内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款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Tags: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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