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职员在公司干活学会到技术之后,就想着出来开公司做我们的老板,为了可以更好的起步,就会想着做跟原先公司相同的商品。因为是做相同的东西,就不能不考虑之前跟原公司签过的保密协议。
为了防止公司职员将公司独有些专业技术泄露出去,一般公司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另外签个保密协议,以此来约束职员。
一旦职员违反了保密协议,在离开或者没离开企业的时候,将企业的生产秘密等告诉外人,职员就需要根据协议上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
不过,公司可以需要职员拿多少违约金,假如合同上规定了那就根据规定的给,如果没规定的,那就需要参照职员违反了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商业价值等等确定。
因此,如果辞职后自己开了公司,又做着跟原公司相同的商品,就需要格外小心保密协议,防止由于违反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了。事实上,就你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否会违反保密协议还要依据具体状况确定:
1、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只须你跟公司签了的需要保密的商品信息是企业的商业秘密,那样这个就是其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泄露的。
不过,有的保密协议会约定保密期限,因此,那只须过了保密期限,即便做的商品就是借助企业的保密技术的,那也没什么违反协议的说法。
2、若你新注册的公司将要生产的商品要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那样就需要慎重,由于即便没签订该保密协议,也不能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关于这一点,需要格外小心。
不过,辞职后做了跟原公司相同的商品,只须不碰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内容,那就不会说违反保密协议了,但如果不了解目前做相同商品是否会违反保密协议的内容的,开公司不是小事,建议可以找个律师准时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