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遭遇车祸后,依据国内的医保规范,受害人可以拿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但,目前有的人沉迷保险投资理财,并且一般会购买人寿保险,所以车祸受伤后是保险事故,因此也想倡导人身保险理赔。但,倡导人身保险理赔时,由于已经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所以担忧不可以继续用保险报销成本。
实质中,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后,能否继续倡导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
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保或者其他渠道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获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企业的赔偿责任。
假如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按以下进行反驳:
1、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受害人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所享有些权益,与车险赔偿两者性质不同,相互不可代替。
2、原则上,哪个投保哪个受益是理所当然。
3、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所以,人身保险具备叠加性,保险公司理赔后并不获得代位求偿权,因此对于已报销的医疗费,仍可需要被告赔偿。
最后,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后,其实医疗保险可能没法报销全部的成本,所以,大部分人报销后会倡导保险理赔。如果跟保险公司协商不下,并且他们拒绝理赔的,而被保险人损失较大,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