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不去法院行吗
被起诉离婚了,不能不去法院应诉。
1.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需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这意味着,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被告的一方,假如被起诉离婚,需要根据法院的传唤到庭应诉,不可以无故缺席。
2.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以尝试解决双方的矛盾,因此,假如一方不到庭,法院会慎重对待,一般不会随便作出缺席判决,由于这可能不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和问题的解决。
3.也存在例外状况,譬如对于公告送达的案件,因为没办法直接送达被告,法院或许会在被告不到庭的状况下作出判决。
2、离婚诉讼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提醒,离婚诉讼中,假如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虽然一般不会当庭作出缺席判决,但这一行为仍可能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法院或许会觉得被告舍弃了质证和辩论的权利,从而在一定量上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2.假如被告持续不到庭,法院或许会采取拘传等强制手段,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3.缺席判决虽然不容易见到,但一旦作出,与到场判决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面对离婚诉讼,被告应当积极应诉,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不予受理离婚诉讼的情形
在离婚诉讼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被法院受理。依据有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法院将不予受理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暂停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方的特殊权益,防止在女方身体和心理都较为脆弱的时期遭到离婚诉讼的打击。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这是为了预防原告滥用诉讼权利,频繁提起离婚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这一规定与上一条类似,旨在限制原告的撤诉和再诉行为。
4.离婚诉讼的受理还遭到其他多种原因的影响,譬如双方是不是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等,这类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重婚;
推行家庭暴力;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只有满足这类条件之一,且没有不予受理的情形时,法院才会受理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