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如何判罪
挪用公款断定为挪用公款罪。
1.当国家员工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用,进行非法活动时,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越3个月未还的,即构成挪用公款罪。
2.依据情节轻重,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紧急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的概念和量刑
找法网提醒,挪用公款罪,其概念是指国家员工借助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作私用,包含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越规定时间未还的行为。
1.量刑方面,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依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形而定。
2.如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越3个月未还等,都将遭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刑法》的有关规定。
1.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事处罚。
2.《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也分别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员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员工的挪用资金行为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定罪处罚标准。
3.《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员工的概念进行了明确,为挪用公款罪的适用提供了法律基础。
4.《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还规定了借助计算机推行挪用公款等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