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物拍卖不出去如何解决
抵押物拍卖不出去,处置方法依据抵押物的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于动产抵押物,若历程两次拍卖步骤均未能成功拍出,依据有关规定,法院有权将该动产作价后,交由申请实行人或其他实行债权人以抵债方法处置。
2.若这类债权人拒绝同意该动产作为抵债,或依法没办法完成出货,则法院应当解除对该动产的查封、扣押手段,并将它退还给被实行人。
3.对于不动产或其他形式的财产权,若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处置方法与动产类似,可以考虑进行第三次拍卖或变卖。
4.若第三次拍卖仍然未能成功,且无人想同意该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作为抵债,则法院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变卖公告。
5.公告期满后,若仍无人购买,且申请实行人及其他实行债权人也不同意该财产作为抵债,则法院应解除有关查封、冻结手段,将该财产退还给被实行人。
2、查封房地产后抵押怎么样处置
1.需要明确的是,抵押物被查封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法律快车提醒,即便抵押物被查封,抵押权人、留置权人在财产拍卖、变卖后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抵押权人应密切关注抵押物的情况,一旦发现抵押物被查封,应准时倡导我们的抵押权,以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3.依据有关司法讲解,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实行手段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因此,抵押权人在面对房地产被查封的状况时,应积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