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十日上午,一位40多岁的妇女来到西街司法所,刚一进门就对着干警激动地说:“快帮帮我女儿吧,我女儿的问题不解决,我也有轻生念头。”司法所干警见状连忙安慰她,在干警们的劝说下,该妇女激动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个妇女姓曾,有一女儿姜某今年已满25岁,住在西街街道宫头村,曾某早年离异后,女儿一直随爸爸生活。姜某因身体健康缘由,长期在家料理家务。前不久,其父擅自倡导筹备将女儿嫁给小梅镇毛断村一男年轻人为妻,并决定3月16日举行订婚仪式,姜某与该男年轻人见面后立即表示反对这门婚事,坚决不认可订婚。其父不考虑女儿的反对声称,自己女儿的婚事,自己说了算。为了预防姜某出走,其父还将她锁在家。姜某万般无奈只能偷偷打电话向妈妈求助,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西街司法所干警听了曾某的报告后,得知这并不是一块普通的民事纠纷,而是一块非法干预婚姻自由案件,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第一司法所干警把这状况向西街派出所、街道妇联反映,在获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后,飞速与宫头村驻村干部一块赶往姜某家知道核实状况。3月13日,姜某和其爸爸等人被召集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干警们讲事实、摆道理,向姜某的爸爸宣传《民法典》。告诉他,婚姻自主权是大家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作为爸爸妈妈可以为孩子的婚姻参谋,但绝不可以干预,由于干预婚姻,产生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经过反复的劝说教育,姜某爸爸终于表示要遵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再干预女儿的婚姻自主权,决定退掉这门亲事。调解成功使姜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期望,并多次表示是人民调解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西街司法所余*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