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一直出现这种事情:女生和男生相恋后,发现男生在恋爱期间劈腿,和别的人维持暧昧,于是女生就将第三者和男生的聊天记录、真实名字、住址、个人信息发布在网上出口恶气,网友纷纷对第三者进行辱骂,甚至对其进行“人肉搜索”。但女生的行为会不会有法律风险呢?
在这里,大家就要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法》。通常来讲,未经别人赞同,既不能随便采集、用、加工、传输别人个人信息,也不能非法交易、提供或者公开别人个人信息,除非是为了处置突发事件或保护公共利益, 不然,就涉嫌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女生发泄我们的情绪,擅自将“第三者”的真实名字、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对姥爷布,且没有进行打字、化名等匿名化处置,不是为了处置突发事件或保护公共利益,无疑侵害了另一方的个人信息权益。
在这里,李律师要提醒大伙,道德和法律不可以混为一谈,维权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切勿在未经别人赞同的状况下将涉及别人隐私的信息公开传播,不可以由于个人私欲将自己由受害者变成加害者,假如由于某些缘由需要公开澄清事情始末的,建议将它他当事人的信息进 行匿名化处置后再发布,对个人信息的处置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可以为泄愤、报复等擅自公开别人个人信息,不然可能要负诽谤、侮辱等法律责任。当然,假如你的隐私遭到侵犯,也需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比如通过公证处对侵权信息进行证据保全,预防证据灭失,以便在日后诉讼时能顺利举证。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