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赠与其他人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宅基地赠与其他人,第一需要明确赠与双方的身份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宅基地赠与过户流程时,赠与人需筹备以下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等。
2.若赠与的宅基地上已有房子且是已购公有住房,还需提交补交土地证明及补交房子差价(标准价、打折价公有住房)证明、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房子登记表等。
3.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还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要达成宅基地用权赠与,需要确保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
2、宅基地用权申请条件
找法网提醒,宅基地用权的申请条件主要基于农村村民的实质需要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分配。
1.农村村民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用权:
因子女结婚等缘由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宅基地的。
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推行村庄和集镇规划与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在以下情形下,农村村民一般不予批准用宅基地:
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
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售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宅基地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
宅基地用权人享有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和其他附属物的权利。
1.经法定审批程序获得宅基地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权利人还有权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种植树木。
2.虽然国内禁止宅基地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子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即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用权。
3.宅基地用权人的义务主如果根据规定的作用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因此,宅基地用权人不能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借助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
4.但考虑到国内农村的实质状况,假如农村村民只不过借助自己家里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是改变宅基地的作用。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赠与其他人需要明确赠与双方的身份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并知道宅基地用权的申请条件与宅基地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