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婆婆过世老公拒分遗产?法院如此判!
案例:2021年,老公张某与老婆王某协议离婚,因张某未向王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王某意料之外得知张某妈妈在两人离婚冷静期内过世,并遗留一套房地产,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王某需要分割张某出卖房子获得的售房款。
本案中,张某觉得二人已分居十余年,王某从未看望过婆婆,没尽到赡养义务。王某明知张某需要继承张母遗产后才有能力支付抚育补偿款,不应当再需要分割售房款。对于这个抗辩建议,法院觉得王某需要分割售房款并不是基于王某直接继承张母的遗产所得,而是基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来需要分割,故该项抗辩建议,法院不予采信。最后法院判决张某支付王某所继承获得的房子售房款218万余元。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