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可以要回礼金吗
离婚男方一般不能要回礼金,但假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并未一同生活,且结婚以前给付礼金的行为已经致使男方生活困难,那样男方有权需要女方退还礼金。
这一规定是基于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风俗,即在婚姻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现代法律框架下,假如符合上述条件,男方可以依法倡导返还彩礼。
2、离婚要回礼金的条件
离婚要回礼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需要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结婚以后并未一同生活;
2.男方因结婚以前给付礼金而致使了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男方因给付礼金而使其生活陷入了相对困难的状况,而非绝对困难。
这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拥有,男适才有权需要女方退还礼金。
离婚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规定了三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
3.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意味着,在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且双方已经离婚的状况下,男方有权需要女方退还彩礼。
找法网提醒你,这一规定旨在保护男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结婚以前给付彩礼而陷入生活困境。同时,也提醒了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应理性对待彩礼问题,防止非必须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