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可以以配偶身份倡导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由于未婚同居不拥有“夫妻的名分”。但有一种状况例外,假如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因为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存活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假如过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存活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第六条。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对非法同居而需要“离婚”处置
猜你喜欢
- 02-22 对非法同居而需要“离婚”处置
- 02-22 离婚判决书其他人代签有效吗
- 02-22 请个婚姻律师要多少钱
- 02-22 爷爷过世多长时间孙女才能结婚
- 02-22 离婚程序介绍
- 02-22 抚养权变更诉讼要素
- 02-22 男方要离婚女方不愿如何挽回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