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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同居者的处置方法

www.gimmesl.com 2025-02-21 婚姻家庭
2、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质状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解决。 3、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依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状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赞同,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建议;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养别人的,应征求另一方的赞同。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一方自愿赠送给他们的财物一般不可以索回;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非法同居的时间不长,或者索要的财物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一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责务可按一同债权、债务处置。即由法院依据各方经济条件和子女利益决定承受的份额,如双方经济条件相同或者基本相似,应均等推荐债权和分担债务。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一同生活期间患有紧急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合照顾,或者由一方予以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7、一同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继承死者遗产的,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被继承人(死者)扶养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承受人以外的对被承受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合的遗产。” 8、法院在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时,对违法状况紧急的,应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合的民事制栽。

Tags: 婚姻家庭 结婚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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