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跑路公司如何解决
老板跑路后,公司职员和债权人总是会陷入困境,不知怎么样应付,具体如下:
1.职员和债权人应尽快知道企业的财务情况,确认是不是存在破产的可能。若公司确实已没办法继续经营,职员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在申请破产清算前,职员应筹备好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合同、薪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以便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3.职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公司支付拖欠的薪资和社保成本。若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未按时缴纳税款等,有关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处置。
4.对于公司高管或实质控制人跑路的状况,若其行为涉嫌犯罪,如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职员和债权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法定的,需要严格根据规定实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根据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与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类成本是国家强制需要企业缴纳的,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要紧基础。
3.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完前两款成本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根据比率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将根据比率进行分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有关法律还规定了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