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公证就肯定有效吗
遗嘱进行公证并不是肯定有效的。公证作为一种法律程序,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据效力,但并不是决定遗嘱有效性的唯一原因。
1.假如存在相应证据证明遗嘱是非法或无效的,那样即便经过了公证,该遗嘱也不会发生效力。重点在于遗嘱是不是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2.只须遗嘱真实反映了遗嘱人的意愿,并且签名有效,那样不公证的遗嘱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3.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因为其程序的严谨性,效力会相对较高。但请注意,公证遗嘱若要变更或撤销,也需要以公证形式进行。
2、遗嘱公证的效力和变更方法
遗嘱公证的效力主要体目前其具备较高的证据效力,可以在遗嘱纠纷中作为要紧的证据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就绝对不可变更或撤销。
1.假如遗嘱人期望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需要以公证形式进行,即重新办理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明确表明对原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2.假如遗嘱人不想使用公证形式,也可以选择由两名以上无相互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来证明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但应该注意,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遗嘱的内容都需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3、那种情况下遗嘱会无效
法律快车提醒你,遗嘱在以下状况下会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是由于这种类型的人缺少完全的行为能力,没办法独立表达我们的真实意愿。
2.遗嘱需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假如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或者遗嘱是伪造的,那样这类遗嘱也是无效的。除此之外,假如遗嘱被篡改,那样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应该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当遵守这类规定,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假如遗嘱违反了这类规定,那样该遗嘱就或许会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