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离婚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1.女方在离婚时,假如男方在婚姻关系中没任何重大过错,女方则不可以需要男方进行赔偿。
2.在男方存在过错的状况下,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来讲:
假如男方存在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因此致使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男方请求损害赔偿。
这类赔偿可能包含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金,与因家暴等行为致使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有关赔偿项目。因此,女方在离婚时能提出的赔偿类型和数额,需依据男方的具体过错行为和导致的后果来确定。
2、离婚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4.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快车提醒,这一条约为离婚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