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1.军人结婚需要以下手续:
军人需要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取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有关信息。这是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一步,也是后续步骤的基础。
军人需要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知道其政治情况。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军人的婚姻对象符合国家的有关需要,保障军人的婚姻水平。
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军人需要将回函交给政治处,政治处会开出介绍信。这是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军人需要携带介绍信、军官证与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假如配偶也是军人,则同样需要携带军人身份证件和婚姻情况证明)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2.军人结婚,第一需要筹备一系列的证件:
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等军人身份证件,与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这类证件是军人结婚登记的基本材料,缺一不可。
军人身份证明应当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军人结婚证件缺失怎么样处
找法网提醒,假如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可以出具身份证件,可以由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应当存档备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1.假如婚姻情况证明等其他证件缺失,军人需要尽快向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申请补办。在补办过程中,军人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假如军人结婚证件在结婚以后遗失或损毁,也需要准时向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办新的结婚证件。这是保障军人婚姻权益的要紧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