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不给
起诉离婚时,假如孩子判给了一方但另一方不给,可以申请强制实行或者向居委会请求帮助。
1.女方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有权需要男方根据判决履行出货孩子的义务。
2.女方还可以借用其他力量来解决问题。比如,可以寻求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调解帮助。
3.假如男方存在暴力抗拒等恶劣行为,女方还可以报警。警方可以进行协调处置,制止男方的不当行为,维护女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离结婚以后他们不给孩子如何解决
离结婚以后,假如他们不给孩子,这同样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状况下,受害方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采取相应的法律方法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1.受害方可以第三申请强制实行,需要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他们进行强制手段,以保障孩子的权益。
2.受害方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忙。这类机构可以为受害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帮助其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
3.受害方也可以向当地的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寻求帮助,这类机构会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3、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断定原则
法律快车提示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断定是一个复杂而要紧的问题。法院在断定孩子抚养权时,一般会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原因:
(1)假如孩子处于哺乳期,一般会判给妈妈抚养;
(2)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明确表示想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会重点考虑。
2.法院会考虑爸爸妈妈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这包含爸爸妈妈的经济情况、住房条件、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与品行和健康情况等原因。
3.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原因,如孩子的性别原因、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意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