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经法院几次调解才能立案
夫妻离婚案件中,关于经法院几次调解才能立案的问题,并没一个固定的次数限制。
1.法院调解的次数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状况、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与法院的判断。
2.在实质操作中,离婚案件法院调解一般包含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
3.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事实查明与责任划分,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宣讲,引导双方就争议事情进行协商。
4.假如双方当事人想,可以提出各自的调解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调解协议。
因此,调解的次数并非立案的首要条件条件,而是依据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意愿灵活进行的。
2、法院调解离婚的具体步骤
法院调解离婚的具体步骤主要包含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和调解的结束三个阶段:
1.调解的开始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在征得当事人赞同后主动依职权进行。
2.调解的进行由审判职员主持,可以是在合议庭一同主持下,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或独任审判员主持。
3.调解过程中,审判职员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引导双方就争议事情进行协商。
4.调解的结束包含达成调解协议和调解不成两种状况:
(1)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会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2)调解不成的,法院将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准时作出裁判。
3、离婚案件调解不成怎么样处置
法律快车提示在离婚案件中,假如经法院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或者调解协议不让人民法院认同,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并准时作出裁判。
1.调解不成时,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
2.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与争议焦点,依法作出公正、适当的判决。
3.判决内容可能包含婚姻关系是不是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