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爸爸妈妈双亡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哪个
爸爸妈妈都过世的状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一般归以下职员:
1.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若他们有监护能力且想承担责任,就能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兄、姐:成年的兄、姐拥有监护能力的,经未成年人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后,可担任监护人。
3.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不过得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在确定监护权归属时,会把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意愿等原因综合起来考虑,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来确定。
2、爸爸妈妈双亡后监护权变更有什么法律程序
爸爸妈妈双亡后监护权变更需按以下法律程序进行:
第一,确定监护资格人选。通常来讲,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的,可担任监护人。
第二,若对监护权人选存在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会依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备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最后,监护关系确定后,若监护人紧急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3、爸爸妈妈双亡后监护权变更需走什么法律程序
爸爸妈妈双亡后监护权变更,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确定监护人范围。依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可担任监护人。
第二,若对监护权人选存在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再者,人民法院会依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在变更监护权过程中,需提交有关证据,证明原监护人没办法履行监护职责及新监护人更有益于被监护人成长等状况。
当探讨爸爸妈妈双亡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哪个这一问题时,大家还要了解,确定监护权后,监护人在财产管理上有着要紧职责,要保障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安全与合理用,不能随便侵占或挪用。而且,伴随孩子成长,若监护人出现不履行监护职责等状况,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那样,怎么样监督监护人对财产的管理?监护权变更又有什么具体程序和条件?假如你对这类围绕爸爸妈妈双亡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问题存在疑问,不要再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得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