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具都有什么标准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
3.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开始同居;
4.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5.事实婚姻的其他认定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需要离婚的,应当不同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推行将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讲解第三条规定处置。
2、事实婚姻和同居的区别
事实婚姻和同居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在国内现在审判实质中的发生、认同是遭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置时则视同具备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假如被认定为是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遭到法律的保护。
3.适用的程序及有关的规定不同。对是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可以和好的,依据各案状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别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可以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
找法网提醒,事实婚姻财产分割要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协商分割优先的原则;
3.依法分割的原则;
4.男女公平的原则;
5.有利生活,便捷生活的原则;
6.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
7.其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