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如何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是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
要进行离婚协议公证,第一需筹备好离婚协议文本、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
然后,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向员工说明来意并提交材料。
公证员会对这类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证的需要。
假如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要紧事情,公证员或许会需要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进行有关的调查。
在审核通过后,双方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公证声明书,确认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无异议。
公证成本一般依据公证的事情和财产价值等原因来确定,具体成本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整个公证过程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完成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可以在办理房地产过户、银行贷款等有关事务时用。
2、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进行更改吗
离婚协议公证后仍可更改。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本质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民事协议,即使已公证,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由于公证只不过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不影响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重新协商变更。
但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状况有所不同。假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离结婚以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查明订立协议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对于子女抚养等其他条约,若有合理理由,如抚养方经济情况恶化等,也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
3、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更改吗
离婚协议公证后,能否反悔更改需分状况而论。
假如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在未离结婚以前,协议未生效,当事人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反悔并重新协商。
若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已生效。通常情况下非常难反悔更改,但存在特殊情形。依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对于财产分割部分,如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结婚以后一年内起诉需要变更;而关于人身关系方面,如解除婚姻关系等,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则不可反悔。
当探讨离婚协议如何公证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要素值得关注。在完成离婚协议公证后,假如发现协议内容存在不合理之处,能否申请变更呢?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而且,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在后续财产过户、子女抚养等实质实行过程中,具备什么样的具体效力和保障?这类都是围绕离婚协议公证衍生出的要紧问题。如果你对离婚协议公证后的变更程序、效力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为你提供专业的指导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