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标的的实质价值确定的,因为其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质损失,因此,保险金额一般不能高于保险财产的实质价值。那样怎么样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呢?第一大家应该获悉: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所以在投保时,各类财产都有我们的保额:房子的保额是房子的实质价值;家具、家用电器的保额是其对应的实质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己的保额为限。
第二,因为家庭财产一般均无帐可查,并且财产的品种、水平、新旧程度等各不相同,只有投保人自己对家庭财产的状况比较知道,因此,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由投保人依据实质状况,自己确定保险金额,保险人一般不核查。第三,保险金额最好根据家庭财产的实质价值确定,估算得高或低都不好,只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财产得到靠谱的保障。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根据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质价值来计算赔款。如保险金额估计过高,则应缴保费数额也随之增大,而保险人在赔偿时只把投保人家庭财产的实质价值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超越家庭财产实质价值的那一部分保险金额无实质意义,超保不可能超赔,被保险人白白多付了保险费。反之,投保时过低估价,当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时,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超越保险金额的财产得不到赔偿。因此,无论是超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都是不可取的。- 热点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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